为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加强公民道德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兴隆县集中开展了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学讲话、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教育实践活动。
该县此次教育实践活动遵循知行统一、德治和法治并举、党员干部带头的指导原则,以党政机关、行业企业、学校、社区和农村五个方面为重点,面对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开展各种形式的道德实践活动。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广泛开展了争创文明机关、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以机关效能建设为契机,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组织群众评议机关,促进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该县各行业企业也结合自身实际,以“共铸诚信兴隆,推进和谐创业”为主题,开展了各具特色的“树行业新风”活动,并且对建筑市场、文化市场、旅游市场、运输市场、农资市场等进行专项治理,打击不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县内各级学校把荣辱观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全县青少年中开展了“弘扬民族精神,共铸道德丰碑”主题实践活动,通过举办主题班会、演讲比赛、社会实践等活动,做到了荣辱观进学校、进课堂、进教案。
同时,这个县的荣辱观教育活动注重把握学习讨论、查摆问题、树立新风三个环节。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搞好宣讲,每个人都有专用学习笔记和学习体会。各单位在集中学习讨论的基础上,通过集中座谈、个别谈话、设立道德评议箱、公布不文明行为举报电话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并且,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
此外,为了加强对此次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兴隆县委要求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实行“一岗双责”,既要带头学习、自觉实践,又要切实抓好落实。他们还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的作用,开辟专题、专栏、专版,对先进典型进行广泛宣传,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揭露曝光,推动活动向广度和深度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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